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常态化,平顶山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联合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建设文明交通示范岗。根据工作安排,平顶山市计划于11月30日前建设首批10个文明交通示范岗;明年6月30日前,建成文明交通示范岗30个。
首批示范岗重点由全国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协建。示范岗一般选在协建单位附近。公安交管支队选派1名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的交警担任岗长,负责示范岗整体运行情况的指挥调度;与协建单位建立联系渠道,指导协建单位制订示范岗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对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为示范岗统一设置标志牌、工作台、宣传栏,设计制作专用服装、旗帜,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安排警力与志愿者协同执勤;对志愿者服务时长和效果进行认定;维护志愿者权益,处理志愿者执勤期间出现的各种意外和纠纷。协建单位选派1名或数名志愿者担任示范岗志愿岗长,负责在单位的领导下组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伍,协助交管部门进行技能培训;制订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计划,统筹安排志愿服务与本职工作;带领志愿者做好文明交通引导、单位形象宣传、便民服务措施落实等工作;编写志愿服务日志。
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分为高峰岗协助执勤和志愿服务。其中高峰岗协助执勤为法定上午上班时间和下午下班时间前半小时内,协建单位每次派出4名志愿者协助交警执勤。遇到恶劣天气或特殊任务,可适当增加志愿者人数和执勤时长。志愿服务要把示范岗建成协建单位志愿服务站,因地制宜为群众提供茶水、急救药品及指路服务等,宣传本单位创建成果和业务介绍,为单位员工宣讲文明交通知识,指导示范岗周边地区提升环境质量。
根据安排,公安部门将负责牵总,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安排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平顶山市文明办要求各协建单位积极配合支持,把建设文明交通示范岗作为单位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作为支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一个具体抓手。要选配好志愿者队伍,使之成为各单位的形象代言;要深化拓展志愿服务项目,结合各单位实际增加有特色的服务内容,把示范岗建设成为展示单位形象的窗口;要为志愿者开展服务提供时间保证和物资支持,让志愿者平安、健康地工作。(平顶山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