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文明鹰城建设水平,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结合平顶山市实际情况,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社区环境、出租车和公交车运营、宠物饲养等文明城市创建四项集中整治工作。
交通秩序整治主要包括:严厉打击机动车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监管和整治工作,加强对客运行业的安全管理。对酒后驾车、飙车竞逐、超员、超速、逆向行驶、运输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车辆道路遗撒、运输化学危险品车辆和货运车辆严重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行人跨越隔离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若严重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把违法信息抄送工作单位,扣发当事人一个月的文明奖金,对违犯人次多的单位发出文明单位整改通知,直至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社区环境整治主要包括:社区宣传氛围、社区环境、居民素养和社区管理四个方面。社区(小区)内要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文明公约、“讲文明树新风”、好家风好家训等内容的宣传,环境卫生状况要良好,杜绝居民遛狗不拴链、粪便不清理、乱扔杂物、争吵谩骂、私接电动车充电装置等不文明现象;要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消防、安全、文化服务设施等要健全。
出租车和公交车整治主要包括:出租车车载led屏幕要及时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车辆干净整洁,司机信息、监督电话、车公里租价完整清晰,主动出具票据,严禁宰客、拼客、甩客、拒载、绕行、不打表等事件发生等;公交车车体及车厢内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河南等公益广告宣传标语,要在规定站点上下客,准确报站,不得拒载、甩客。
宠物饲养整治主要包括:广泛听取市民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进行深入调研,尽快制定《平顶山市宠物(犬、畜禽等)管理办法》,引导市民文明饲养宠物;组织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宠物饲养的管理,公安部门做好犬类办证管理,筛查并捕捉处理大型犬、烈性犬、狂犬,查处涉犬违法犯罪行为;卫健部门做好宠物防疫知识宣传,防疫技术、物资保障,宠物伤人事件的诊治、监测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宠物经营活动;市商务局做好商场、超市、酒店、餐厅的宠物禁入工作,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公共场所宠物的管理;各新闻媒体和各窗口单位积极开展文明饲养宠物的宣传。(平顶山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