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群众身边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6月28日,叶县邓李乡组织召开了2021年“乡村光荣榜”先进典型人物表彰大会。会议宣读了《中共邓李乡委员会邓李乡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1年度“乡村光荣榜”先进典型人物的决定》。
此次表彰大会决定授予王勤歌等5名同志为“好媳妇”荣誉称号,授予李俊刚等5名同志为“好丈夫” 荣誉称号、授予王凯歌等6名同志为“好妯娌”荣誉称号、授予邓晓辉等7名同志为“好儿女” 荣誉称号、授予邓翠花等5名同志为“好公婆” 荣誉称号、授予谢会平等4名同志为“好邻居” 荣誉称号、授予李国军等6名同志为“创业好青年” 荣誉称号、授予刘中上等6名同志为“群众组织好会长” 荣誉称号、授予彭选等6名同志为“好乡贤” 荣誉称号、授予蒋拥军等6名同志为“好党员” 荣誉称号、授予张国民等6名同志为“好支书”荣誉称号,受表彰先进代表进行发言。
会议要求,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同时,号召广大群众和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勤俭持家、团结和睦、积极向上、奋力拼搏的文明家风和工作精神。全乡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建设实力叶县、活力叶县、美丽叶县、普惠叶县凝聚强大的邓李力量!(平顶山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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