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世君
近日,四川都江堰法院审结了一个案子,成都一名8岁女童模仿《熊出没》中熊大、熊二在身上绑起绳子往下跳的情节,坠楼后身亡。法院认定,父母承担主要责任,动画制作方承担10%责任。
这不是国内第一起儿童因为模仿动画情节导致人身伤害甚至是死亡的案件。有人对女童的不幸感到惋惜,也有人觉得《熊出没》制作方有点冤枉。
深圳市一名4岁的小女孩,曾模仿电视里跳降落伞情节,撑开家里黄色的雨伞,从6楼阳台跳下,摔到草坪上重伤昏迷;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榴街道麻汪村,一名不足10岁的孩子顺顺模仿《喜羊羊灰太狼》里灰太狼“烤全羊”的剧情,将一同玩耍的同村一对亲兄弟捆起来绑在树上烧成重伤;也曾有7岁男孩模仿《熊出没》中“光头强”改造风扇,结果把手绞进高速扇叶……
说实话,把导致事故的全部责任都归咎于动画片或电视节目,并不公允。但无论如何,有些动画片存在暴力、危险动作等值得商榷的镜头和情节,却是不争的事实。模仿是孩子的天性,也是他们学习的主要方法。由于缺乏真实认知,他们以为电视中的行为都是可以模仿的。而且,相关研究表明,孩子更倾向于模仿电视里的暴力内容,人与动物具有相同的天性——进攻性。
陪孩子看动画片的时候,每当看到灰太狼从房顶摔下、被电击、被平底锅砸头的情节,看到光头强拿着电锯到处挥舞,看到熊大熊二入室盗窃、火烧光头强的房子,笔者就倒吸一口冷气,暗自担心,如果孩子模仿起来怎么办?
电视节目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动画片要注重社会责任,这已是老生常谈。建立儿童影视分级制度,给“光头强”们设置一个“防火墙”,民间也一直在呼吁,但分级能否保证“药到病除”,也很难说。部门监管、事后追责等手段,效果几何姑且不说,被动性应对的色彩就非常明显,主动性的努力能不能多一些呢?
笔者的一位朋友是电影达人,他收藏的纪录片存储了几个移动硬盘。他经常给女儿选片看,且有个原则一直坚持到女儿读高中——给女儿看之前,他自己先看一遍,觉得哪里不妥当,就自己动手剪一遍。主动作为到这种程度的家长,想必没有多少。但是节目制作方却可以在制作节目时“关口前移”,主动设置一道“防火墙”,时刻想着,假如孩子看了这里,会不会有啥不良示范,或者引发危险模仿?(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