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辉明,男,1969年11月生,中共党员,巩义市米河镇小里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他牢记父母教导、坚守入党初心,在工作中恪尽职守、默默奉献。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他带领村“两委”通过清产核资,组成“小里河村经济合作社”,大力发展新兴经济,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年集体经济收入超860万元,三年累计为群众分红2100余万元,连续20年坚持为本村6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金,为老年人提供了长期持续保障。他关心村弱势群体生产生活,安排专人精心照顾村里孤寡老人日常生活,自己经常上门为他们打扫卫生、整理家务,村里谁家有急事难事他都第一时间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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