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闺女”17年坚持为辖区群众服务
陈艳芳,女,1972年1月出生,郑州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政委。
群众感谢她无私的付出,自发地将搬运新村社区改名为“艳芳家属院”。
1998年3月,陈艳芳主动要求从分局办公室调到基层工作,被安排到北下街派出所治安状况最复杂的管城西街社区做一名责任区民警。她在辖区走访时,发现22号楼附4号的门一连数日没人开,上面贴满了水、电、气催款通知单。得知是瘫痪在床的82岁代学诗老人,老人晚年丧子,儿媳改嫁,只有一个孙子在高校读书。她找人打开房门,刺鼻的臊臭味迎面扑来。一位瘦弱的老人蜷缩在床上不停地呻吟着,锅里的饭菜已经发馊。陈艳芳把里里外外收拾好,对老人说:“大妈,我是新来的民警,以后我会常来看您,您就把我当作自己的闺女吧!”老人热泪横流,紧紧抓住她的手说:“闺女,老天爷开眼了,给我送来了个警察闺女!”之后三年,她坚持照顾老人,直到老人逝世。
走访中她了解到管城西街老居民户多,小商小贩多,大多楼院没有封闭,管理混乱,入室盗窃、打架斗殴等案件时有发生,辖区群众反映强烈。她的第一个目标是管城西街74号院,因为那院儿门口是个天然垃圾场,垃圾堆得跟个小山似的,谁从那过都得捂着鼻子。清理垃圾、建门卫房,需要钱呀,经核算每户最少得交20块钱,可几天下来,没有一户响应。她就拿出当月的工资,请来民工清理垃圾,冒着30多度的高温,陪着民工干了两天。又从家里拿出3千元,建起了门卫房,安装了大铁门,彻底改变了74号院的面貌。原先开放式的9个楼院全部实施了封闭管理,治安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刑事案件发案率几乎为零。
17年来,陈艳芳先后任社区民警,派出所指导员、所长,分局副局长、政委。无论她在哪个岗位,她都坚持为辖区群众做好事、实事。她组建了一支200人的“夕阳红义务巡逻队”,连续10余年照顾困难群众,为孤寡老人养老送终,共资助辖区200多位孤寡老人、困难户,她将自己全部奖金和部分工资15万余元无私地投入在帮助群众改善生活方面,群众感谢她无私的付出,自发地将搬运新村社区改名为“艳芳家属院”。2010年底,她组织部分在郑的全国青联委员和艺术家组成“艳芳帮扶团”,带领更多的人员投入帮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