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乡市民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始终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工作理念,倾力打造“护苗计划”工作品牌,不断推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落实落细,让关爱帮扶温暖困境儿童心田。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困境儿童保护防护网。积极构建市、县、乡、村(居)四级儿童关爱服务保障网,市、县两级全部建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建有未保站,并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村(居)全部配备儿童主任,织密织牢关爱服务网;积极与市编办沟通协调,成立新乡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市福利中心新增加编制5名,内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全市8个县级儿童福利中心全部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严格落实政策,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新乡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05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450元,截至今年6月,全市共保障孤儿60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75人,累计发放资金1663.0371万元;开展“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活动,对年满18周岁仍就读普通全日制大中专、本科、研究生院校的孤儿,享受每年1万元的孤儿助学款。目前资助在校孤儿127名,解决了困境儿童生活与就学困难。
加强协作配合,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护网”。新乡市民政局、新乡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 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施办法》,挂牌成立“未检 民政”小荷工作室,联合开展全市儿童工作者入职查询工作,共完成全市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153名儿童督导员、3759名儿童主任的入职查询工作。对发现的具有轻微违法犯罪记录的部分人员,采取下发建议书的方式,调出儿童工作者队伍,为未成年人共同营造一个更安全、更和谐的成长环境。(赵改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