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八周年之际,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通过梳理相关典型案例,进一步释法说理,以提高全社会对相关问题的关注,对家庭暴力形成共同抵制的合力。法院提醒:对“家人举起的拳头”要敢于说不。
面对“家人举起的拳头”,一些人往往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受了伤害的会选择息事宁人,而其他家人也不想因为家庭矛盾而闹得不可开交,也往往选择沉默。“家人举起的拳头”首先需要家人说不。对于“家人举起的拳头”,家人不应该有“家丑不外扬”的心理。家庭暴力问题是一个社会性问题,不能因为家庭关系而被忽视。家庭成员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寻求帮助,不要因为顾虑而选择沉默。只有通过公开谴责和揭露,才能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家庭暴力的严重性,进而形成社会共识,共同抵制家庭暴力。
这里有两个“家人举起的拳头”的典型案例。一个是,2023年国庆节期间,王女士一家人相聚为新生儿举办百日宴,百日宴散场后,王女士父亲莫名地冲她大发雷霆,直接揪住王女士头发试图拖行回家,并扬言要杀了王女士。王女士第一时间将报警记录等相关证据留存,请在场人员为其作证,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父亲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一个是,父亲实施家暴,儿子出庭作证:杨女士婚后经常被丈夫殴打辱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儿子小康主动为母亲杨女士作证,从而维护了母亲的权益。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每个人最温暖的港湾。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家庭暴力问题日益突出,给家庭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在这个问题日益凸显的时刻,我们不能坐视不管,需要家人勇敢地说不。除了需要家人说不,司法部门更要用“法律的拳头”痛击“家人举起的拳头”。这里也有一个典型的案例:七旬老太遭家暴,多方联手共保护。吕老太年过七十,患有多种基础疾病,无固定收入。吕老太与其子王某共同居住在一个院子里。因王某时常辱骂,甚至殴打吕老太,使吕老太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吕老太多次报警。法院调取了派出所出警单、出警录像等相关材料,认定王某对吕老太实施了家庭暴力,在72小时内,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保障了吕老太的人身安全。
“法律举起拳头”才能制止“家人举起的拳头”。法律是社会的底线,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为我们提供了一把有力的武器,让受害者能够得到及时的保护和救助。法律的严惩不仅可以惩罚施暴者,更可以起到震慑作用,让更多的人不敢轻视家庭暴力问题。
对“家人举起的拳头”,需要家人“不心软”、法律“不手软”,共同营造幸福家庭、和谐社会。(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