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重要功能和中央企业绿色投资引领示范作用,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通知》。内容包括:完善绿色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各个产业;助力中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合理安排债券融资,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发挥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示范作用;发挥中央企业绿色投资引领作用,引领绿色发展重点领域资金供给,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加强组织实施保障,证监会与国务院国资委合力推动中央企业更好运用绿色债券融资,优化资本市场服务绿色领域融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开始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建设环境友好型与资源节约型社会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和行动。党的二十大提出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新目标,令人期待。金融债券作为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发凸显。在此情形下,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通知》,旨在发挥央企绿色发展带头作用,正当其时。
完善绿色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助力中央企业绿色发展。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我国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的签署国,庄严地向世界宣告——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就必须在降碳减排上做文章,大力发展新能源、新业态,在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各个产业,让这些领域蕴含更多的“绿色因子”,让央企成为“碳”路者。通过发行“绿色债券”,不断加大绿色投入,为中央企业输送绿色金融,增强新兴产业的绿色能量,在新能源、新兴产业领域释放绿色效能,助力中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依托金融科技创新,合理安排债券融资,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发挥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示范作用。中央企业作为全国的“国”字号,是重点绿色融资对象,央企能否做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直接决定着我国双碳任务能否完成。就目前来讲,央企的绿色发展也遭遇了资金瓶颈的制约,尤其在一些重点领域,比如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新兴产业方面适当发行一些“绿色债券”,无疑能激活央企的一池春水,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储备能量。破解央企发展制约瓶颈,离不开绿色金融支撑,用“绿色债券”为央企赋能,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就会指日可待。
发挥中央企业绿色投资引领作用,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让央企成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所谓“reits”,就是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交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金融投资产品。而基础设施reits即专门对基础设施资产进行投资、经营和管理的一种金融产品。引领绿色发展重点领域资金供给,这是我国央企的一道必答题。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是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央企的作用不可或缺,通过央企发行“绿色债券”起到引领作用,积极做好新旧动能转换,带动更多经济实体向绿色低碳转型,助力高质量发展。
强化组织实施保障,让“绿色证券”发挥出应有的效能。绿色债券融资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银行、信托、债券市场等多个领域,证监会与国务院国资委作为主要监督监管部门,要守土有责,实施好“绿色证券”的发行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被截留或挪作他用。要把监督监管贯穿于整个发行使用过程,进行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监管,严格把控好每一个环节,确保“绿色债券”取之于民、用之于“绿”。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要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愿景,就必须注重培植央企的“绿色内涵”。通过社会融资为央企的绿色发展创造条件,全面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社会愿景,助推中国式现代化早日实现。(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李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