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换脸”诈骗利用仿真技术冒充他人的声音相貌行骗,此类新型网络诈骗手段多样、门槛降低、辨别难度加大,常令公众放松警惕,短时间内造成较大损失。据新华社报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近日发布风险提示:眼见不为真,谨防新型欺诈手段,提高打假维权本领,守护家人亲朋财产安全。
相比普通的网络诈骗,ai诈骗的欺骗性更强。特别是“ai换脸”技术,更是使人难辨真伪,很容易落入骗子设置的圈套。防范这样的骗局,不仅需要个人提高安全意识、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同时也需要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骗子实施“ai换脸”诈骗之前,往往已窃取了他人的人脸信息。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刷脸”越来越频繁地融入公共生活。刷脸解锁、刷脸买单、刷脸住店、刷脸考勤、刷脸入园……人脸识别最大的优势在于简单快捷,而这种优势对于不法分子同样成立——如果个人数据得不到有效保护,人脸识别技术将成为别有用心者的饕餮盛宴。近年来,非法收集乃至倒卖人脸数据的事情时有发生,人脸数据往往会与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个人敏感信息“打包出售”,给公共生活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脸识别并无必要,更有甚者,有些遮遮掩掩的人脸识别,连合法和正当都做不到。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体验:明明只是想授权使用一项服务,app劈头盖脸丢过来一个“全家桶”,面对深度捆绑的人脸识别等服务内容,如果不能“照单全收”,往往就一项服务都用不成。
今年8月,国家网信办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人脸识别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且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才能使用。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人脸信息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广阔。保护个人“脸面”不仅关乎隐私与权益,同时也关乎公共福祉与网络安全。(河南日报评论员 赵志疆)